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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打破新疆生活污水处理这一困境

华锐净化 / 2020-06-18 18:14:57 / 阅读
安博官网-安博(中国) 如何打破新疆生活污水处理这一困境 文章摘要:当前,急需打破新疆农村生活污水运营管理的困局,走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疆污水处理之路。

  在中国新疆,据不完全统计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到87%,但村庄的污水处理率只有8%。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数字。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两者相差甚远。据悉,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约占我国生活污水总排放量的一半以上,是我国主要流域水污染的重要因素。当前,急需打破新疆农村生活污水运营管理的困局,走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疆污水处理之路。

  一是缴纳污水处理费。

  发达国家城乡之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不大,农村用户一般都缴纳生活污水处理费。对于收入较低的地区,政府也提供经济支持,但仅限于使其污水处理支出下降到用户可承担的范围之内。

  二是购买专业公司的服务。

  发达国家水务服务市场比较完善,农村用户可以自行购买各类专业化服务。例如,对于无法接上排污管道的农户,采取建立污水处理池的方式,由服务公司定期来进行清理并收取一定费用。

  三是由用户自行管理维护。

  选择适合我国新疆的农村污水处理方式,打破新疆生活污水长效管理运营的困局,根本在于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,尤其要充分调动农民和村集体组织的积极性,使之真正把新疆污水处理当作一件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。

  另一方面,我国新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,在缺乏农民和村集体充分参与的情况下,收费并不能解决农民的积极性问题,反而会让农民觉得这是政府强加的成本,产生更加强烈的抵制情绪。

  针对当前我国农村的现状,要解决新疆污水处理的问题,必须找到合适的方式。

  首先,必须让农民和村集体拥有真正的话语权,能够在规划设计、决策、监督等各个环节发挥主体作用。要充分发动群众、组织群众,通过宣传、教育等多种渠道,使之充分意识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并不是政府要做,而是村民自己要做。同时,在设计新疆污水处理方案时,充分征求农民和村集体的意见,在方案选择、设施维护、选址等方面,让农民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。

  其次,将日常管理维护与专业维护分开,以村民和村集体为主体承担长期的日常管理维护责任。

  第三,地方政府责任应更多地转向监督、引导、规范等方面。应根据实践经验,总结归纳新疆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标准和规范,并对各村和专业服务公司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。可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,对管理运营较好的农村,根据污水处理量、运行周期、有效报修次数等情况给予奖励,以补贴村民在日常管理维护方面的人工投入。这既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转,又可以提高村民和村集体管理维护的积极性,逐步提高村民的日常管理水平和环境保护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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